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出臺了新的入戶政策,主要針對入戶的納稅金額作出了新的規定。根據新規定,如果您想要在深圳入戶,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首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其次是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再次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最后是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在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但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還需注意的是,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最后,如果您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則無法進行入戶申請。
如果您不滿足以上條件,那么只能選擇通過積分入戶。不過目前積分系統還未開放,所以您需要先積分100分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另外,如果您需要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深戶,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工本費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的來說,這個新政策的主要變化是在入戶申請人的納稅額數額方面進行了限制,并且對年齡也有所要求。如果您想要在深圳入戶,那么需要注意這些規定,以免因為沒有符合條件而被拒絕。同時,如果您有相關需求,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進行代辦深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