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戶需要提交哪些納稅申報表?
在深圳市,擁有深圳戶籍,是許多進入深圳工作和發展的人們都優先考慮的問題。從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實行新的積分入戶政策,讓越來越多的人有機會在深圳落戶。其中,納稅申報表是落戶的一個重要條件,那么深圳落戶需要提交哪些納稅申報表呢?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深圳市積分入戶的相應政策。商務部發布的《深圳市人才引進和落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納稅申報方式申請落戶: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以上條件是申請人需要滿足的必要條件。如果不滿足條件,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達到落戶的目的。積分入戶是指申請人根據本人在深圳的情況,通過積分評定的方式決定是否能夠落戶,并且積分越高,落戶的機會越大。
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除了需要提供基本的個人身份信息外,還需要提交納稅申報表(企業的申報表還需要提供對應的企業資料)以及相應的稅務證明。根據深圳稅務局的要求,需要提交的納稅申報表包括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或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等。稅務證明包括企業所得稅納稅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根據實際情況,還有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關的稅務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申請人的情況都有所不同,具體需要提交的納稅申報表和稅務證明,可能會有所差異。同時,在提交申請材料之前,建議詳細了解當前政策和申請流程,避免漏提重要的納稅申報表或稅務證明。
結語
深圳市積分入戶的落戶條件是較為嚴格的,需要滿足多個條件和提交多項證明材料,其中納稅申報表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條件。如果您不滿足納稅申報的條件,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落戶。可以通過代辦深戶的方式,讓專業人員幫您辦理落戶手續,以免出現納稅申報表上的疏漏或其他問題,如果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