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為中國的特大城市之一,雖然擁有大量的人口和企業,但對于外來人口的落戶卻一直實行較為嚴格的條件限制。其中,最常被關注的就是納稅條件。本文將圍繞深圳落戶所需的納稅金額展開闡述。
根據深圳市政府出臺的落戶政策,有關落戶納稅的金額條件主要限制于個人,即個人需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達到一定數額才能申請落戶。具體納稅金額條件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以及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此外,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如果個人的納稅額達到規定的1倍以上,其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同時,在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時,仍需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此外,申請人在辦理落戶前必須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落戶。但是,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申請人可以先獲得100分以上的積分并等待系統開放,也可以通過代辦公司等第三方機構辦理落戶。一般代辦深戶的費用在1800-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所以,如果您也符合上述的納稅條件,可以考慮辦理深圳落戶,享受這座城市的優秀資源和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