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發布了新的入戶政策,對于申請深圳戶口的人員進行了一系列的規定。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納稅額度的規定。那么,深圳入戶新政策下納稅額度有何變化呢?
一、變化概述
在新政策下,深圳市對于申請戶口的個人和企業的納稅額度提出了新的標準。具體來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個人和企業,將有機會不通過積分入戶,直接進入按繳納稅額度排隊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此外,新政策規定,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的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
二、注意事項
1. 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上之一,否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辦理申請遷戶手續。
2.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需要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3. 申請人戶口簿的“服務處所”欄應當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的“服務處所”信息。
4. 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三、總結
總的來說,新政策下對于納稅額度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可以將申請遷戶的時間大大縮短,減少執行積分制入戶的過程。但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要求申請人身份資格相關的信息要一直保持一致,如有所變更需要提供相應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