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稅務局于2019年1月上旬發布了“稅融合”政策,將納稅成為深圳市落戶的一項重要條件之一,亦被稱之為“綠卡”。這一政策的實施,旨在為深圳市“引才”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來到深圳創新創業。
“稅融合”政策針對不同類型的個人和企業制定了不同的標準。實行該政策的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此外,申請人的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納稅額達到規定標準的申請人可以放寬至55周歲以下。申請人還需滿足戶口遷移的其他條件,如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申請人只能通過積分系統排隊入戶。目前,積分系統還未開放,可以先通過積分等候或者聯系深圳安家保代理辦理。
此外,如果申請人戶口簿中的“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那么還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中的“服務處所”信息。
總的來說,可以說“稅融合”政策為深圳市的落戶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此外,通過合理的稅收政策,也有助于推動深圳市的經濟發展和創新創業。希望更多的人才能夠利用好這一機會,為深圳市的未來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