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年來的快速發展吸引了大批人才前來,但因戶口問題而無法享受當地公共服務、公共資源等的問題也隨之而來。為了更好地吸納外來人才,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落戶政策。
深圳市落戶政策于2019年實施,對于申請者來說,需要注意的最為重要的要求之一就是納稅。具體來說,申請者需要符合以下任意一項納稅條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
2.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在60萬元以上;
3.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
4.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
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還需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對于不滿足以上條件的申請者,可以選擇積分入戶,暫時積分系統尚未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以上并且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此外,也可以選擇代辦機構,例如深圳安家保,進行落戶辦理。
總的來說,深圳市落戶政策對于有納稅能力的個人和企業來說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對于其他人來說,需要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落戶的資格。無論如何,深圳市政府在制定落戶政策時一定會考慮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力爭為更多的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務,創造更加美好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