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關于納稅入戶的政策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實施,該政策規定了申請人的身份和納稅條件、年齡、服務處所和參加活動記錄等方面的要求,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同時對積分入戶也做了進一步的規定。
首先,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其次,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若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第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申請人需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申請,在新政策下,積分系統暫時還未開放,但可以先積攢100分或者更多,等待系統開放后,按照分數排隊進入龍華區落戶審批流程。
需要提醒的是,積分入戶只是一個備選方案,且龍華區納稅入戶政策已經實施一段時間,目前可能已經有很多人通過納稅入戶申請成功,如果申請人需要更加具體的細節、流程以及費用等方面的信息,可以聯系代辦深戶服務機構,了解相關的咨詢、代辦、服務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