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華近日推出了新的納稅入戶政策,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討論。該政策針對符合一定納稅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自然人股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等人群,提供了一種新的落戶方式。
根據規定,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申請人可申請納稅入戶。申請人必須在最近連續3年內滿足相應的納稅條件,如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需要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申請人還需提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證明。
除了上述條件外,申請人還需要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連續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對于那些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申請人,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人群,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獲得深圳戶口。不過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可以先積攢100分以上,等待系統正式啟動后再進行申請。需要辦理落戶的人群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相關手續,他們的收費標準大概在1800-2000元左右。
納稅入戶政策相較于普通積分入戶方式,具有較大的吸引力。這種方式對納稅貢獻較大的人群給予了更多的優惠,也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這些人對深圳發展的貢獻和歸屬感。希望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可以積極申請,早日獲得深圳的戶籍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