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發布了一則新政策:納稅積分入戶政策。這項政策在深圳早已開展,但一直只服務于企事業單位法人和經營者等,而個人納稅人并未被納入其中。現在,有望將納稅積分入戶政策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個人納稅人。
納稅積分入戶政策是指以納稅記錄為基礎,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評分排名,將排名前的個人或企事業單位法人、經營者等按照分值采取入戶措施的一種政策。措施包括增加深圳戶籍人口、提高房屋的出售價格、提高子女入學的優先程度、擴大醫療、社保等方面的福利等。
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問題是,深圳納稅積分入戶是否有時間限制?答案是有的,具體如下:
1.納稅積分入戶政策實行的時間是從2019年1月1日起,持續3年。
2.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需在政策執行3年期限內完成申請。
3.政策執行期間,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一次,未獲準入戶的受理記錄不作為后續申請的積分記錄。
深圳市政府為什么要實行納稅積分入戶政策呢?深圳是經濟特區,是國內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城市之一。城市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人口的持續增長,然而城市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卻沒有及時跟上,人才住房、醫療、教育等問題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而納稅積分入戶政策的實施,可以根據納稅人的納稅記錄進行積分排名,選拔一批納稅人入戶,這樣就可以控制大量人口的流入,有效改善城市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那么,深圳納稅積分入戶政策申請條件是什么呢?
首先,個人納稅人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其次,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再次,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需要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話,就只能積分入戶,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
總的來說,深圳納稅積分入戶是一項有時間限制的政策,符合條件的個人納稅人需在三年內完成申請,并且在政策執行期間,每年只能申請一次。同時,申請人也需要具備一定的申請條件。如果申請人符合條件,可以在政策執行期間內及時申請入戶,享受到深圳市有關住房、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