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官方發布《深圳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將居住時間要求從原來的年提高至年,這也意味著深圳的落戶難度進一步加大。
以往,深圳的居住時間要求是一年,較為寬松。現在的年居住時間要求,意味著外來人口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成為深圳人,這對很多在深圳打拼的外來人口來說,無疑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根據《辦法》,除了年居住時間要求,申請人還須同時滿足一定的身份和納稅條件。只有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才有可能申請深圳的落戶。
此外,申請人年齡也較為嚴格,要求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申請人還需符合其他一些要求,才有可能申請成功。
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可以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但是,專家指出,積分系統目前尚未開放,因此只能先積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如果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考慮聯系代辦深戶機構。一般代辦深戶的收費標準是1800-2000之間。需要注意的是,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深圳一直以來都是一個高度發達的城市,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口前來發展。但是,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落戶難度也愈發增加。這也提醒我們,作為外來人口,要更加努力,融入深圳的發展,為城市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