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期出臺了納稅入戶政策,使得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直接申請深圳戶口。但是,申請人需要提供納稅證明才能證明自己符合條件。
那么,如何證明納稅證明呢?首先,申請人需要確認自己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申請人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情況下,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申請人符合以上條件,就需要提供納稅證明,來證明自己的納稅額是否符合要求。納稅證明需要申請人向稅務機關申請,可以在稅務局窗口進行辦理。根據深圳安家保的收費標準,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在1800元至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不符合條件,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入戶申請。目前,積分系統還未開放,可以先通過積分100分或以上的方式來等待系統開放,或者選擇聯系深圳安家保進行落戶辦理。
綜上所述,如果符合深圳納稅入戶政策的條件,申請人需要提供納稅證明來證明自己的納稅額是否符合要求。辦理納稅證明的具體流程可以在稅務局窗口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