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國著名的創新型城市和經濟特區,擁有極高的發展潛力和優越的城市資源,因此,落戶深圳備受許多人的關注。由于深圳對落戶者所設置的條件較為嚴格,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一系列的要求方可成功落戶。那么,落戶深圳有哪些要求?年繳稅萬如何算?下面我們就一一解答。
一、落戶深圳的條件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申請人戶口簿所在地和申請遷入地應在深圳市轄區內,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了合法就業個人之外,其他申請人在過去的3年內須一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中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此外,申請人的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應反映申請人為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若申請人屬于上述機關或單位,則應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更改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申請人須無流入戶籍地禁止的組織或活動記錄。
二、關于年繳稅萬如何算?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納稅額包括企業法人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和房產稅等,但不包括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所在企業在過去3年內的稅項累計達到了相應的標準,那么該人就符合了申請落戶深圳的條件。
比如,一個人在過去3年內連續繳納了30萬的個人所得稅,則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申請落戶深圳;如果一個人是某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人,并在過去3年內參與支付公司6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則符合作為自然人股東申請落戶深圳的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稅項都被計入落戶條件的計算。在計算納稅額時,應該減去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無關稅項后的真實稅額。
三、其他注意事項
如果不能滿足上述條件,那么只有按照積分系統進行落戶申請。根據最新的政策調整,積分落戶的分數限制會有所調整,但具體排隊等候時間和進度,目前仍然需要等待深圳市政府的官方公告。
如果無法等待或者需要盡快辦理落戶手續,可以聯系一些代辦落戶的機構。在聯系代辦機構時,需要注意是否有類似「虛假落戶」、「欺詐落戶」等騙術存在,以免上當受騙。
綜上所述,能否成功落戶深圳要看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而年納稅萬的計算標準對于每個人來說也是有差異的,需要進行個體化計算。因此,要準確判斷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還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詳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