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從推出積分入戶政策以后,每年決策都牽動著無數人的心。積分入戶政策解決了深圳戶籍的供需矛盾,同時也有效地提高了租房者和就業者的獲得感,吸引了大批的人加入到深圳這座繁榮的城市中來。但是,對于很多人來說,最關注的問題就是深圳積分入戶的納稅標準。
那么,深圳積分入戶納稅標準是多少呢?我們來看一下:
根據深圳市盤活存量要素促進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規定,申請人必須要有一定的納稅額度才能夠具備積分入戶的資格。具體的納稅標準如下:
1.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
2. 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者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也需要滿足三年內納稅額超過該標準。
3. 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也具備同等的入戶資格。
4. 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24萬元(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也能夠具有戶籍的入戶資格。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納稅額度分別是每年的累計值,且需要申請人在連續的三年內都滿足該標準。
那么,納稅金額該怎么計算呢?
首先,納稅金額是指個人或企業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實際繳納的稅款總額。如果申請人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則是其代表的企業在三年內繳納的稅款總和;如果是個人,則是其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額。不同的納稅人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申報納稅,但是都需要能夠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積分入戶政策僅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具有開放的資格,對于基礎不夠的申請者,他們需要繼續以積分的方式進行排隊等候。如果不滿足條件的申請者,可以積分后等待系統開放;如果想要辦理積分入戶或者落戶,也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等相關代辦機構,以便更快、更順利地完成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