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國最具有創新力和活力的城市之一,吸引了大批的人才前來發展。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務居民,深圳實行了新的納稅落戶政策,對于新落戶人員有著重要的影響。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出臺的《關于深化落實深圳市科創領域人才新版落戶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新落戶人員需要滿足一定的納稅條件方可辦理落戶。具體條件包括: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條件不僅僅是單獨存在的,同時需要滿足年齡、無不良記錄等其他限制條件。此外,在同一企業內具備符合遷戶條件的身份資格一直達到3年的要求下,也可以辦理落戶。
不符合納稅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選擇積分入戶,不過目前積分系統還未開放,可以先積攢100分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此外,也可以聯系代辦深戶機構深圳安家保進行辦理。按代辦深戶一般收費標準,代辦深戶需要收取1800-2000元的工本費。
相對于過去純粹的人口控制,這次深圳的落戶政策更加注重人才引進和經濟貢獻。希望落戶申請者能夠合理利用政策和資源,為深圳的經濟社會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