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有關部門發布了新的《深圳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對年納稅入戶進行了一些新的變化,使得符合條件的人更容易入戶深圳。
首先,最新的法規規定,滿足以下納稅額條件的人即可申請年納稅入戶: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滿足年齡不超過50周歲的條件,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同時,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需要反映出其屬于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最后,申請人還需要在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對于未滿足以上條件的人,則需要通過積分入戶來解決,但積分系統暫時還未開放。如果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他們將根據您的情況提供相應的服務,并按照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總之,隨著政策的調整和變化,深圳市對于年納稅入戶的要求變得更加細化和嚴格,但同時,也為具備資格的人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希望此篇文章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