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納稅積分入戶和投資入戶的區別
深圳市自2019年起,啟動了新的落戶政策,分為兩種類型:納稅積分入戶和投資入戶。其中,納稅積分入戶是通過個人納稅記錄積分達到一定數值來實現落戶,而投資入戶是通過在深圳投資、創業等方式來實現落戶。下面,我們將詳細介紹這兩種落戶方式的區別。
一、納稅積分入戶
納稅積分入戶是根據個人最近三年的納稅記錄進行積分,達到一定分數即可申請落戶。根據深圳市政府的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納稅積分入戶:
1.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符合以上條件且年齡不超過50周歲的個人即可申請納稅積分入戶。如果申請人的納稅額超過規定要求的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以放寬至55周歲以下。
二、投資入戶
投資入戶是指申請人通過在深圳市區內進行投資、創業等方式來實現落戶。申請投資入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深圳市區內持續投資經營三年以上,并在商務部門備案,達到規定投資額的個人或個人企業法定代表人。
2.第一次在深圳市區內設立企業,實際投資額達到規定投資額的個人或個人企業法定代表人。
3.其他符合條件的在深圳市區內實際投資達到規定投資額的個人或個人企業法定代表人。
申請投資入戶需要提供相關的投資證明和商務備案材料,以及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等。投資入戶成功后,申請人可以隨時自由進出深圳市區,并可以享受深圳市的基本公共服務。
三、區別和選擇
納稅積分入戶和投資入戶的區別在于,前者是通過納稅記錄來實現落戶,后者是通過在深圳市區內進行投資、創業等方式來實現落戶。
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來說,選擇哪種方式落戶,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考慮。如果在深圳市區內已有投資或創業計劃,那么選擇投資入戶方案比較適合;如果納稅額符合要求,那么可以選擇納稅積分入戶方案來申請落戶。
總之,無論選擇哪種方式,申請人都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和證明。對于一些不清楚如何選擇、申請落戶的申請人,可以咨詢專業的代辦機構,如深圳安家保,他們會提供專業的服務,協助申請人順利完成落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