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龍華區發布《龍華區2018年度公民個人所得稅申報年度誠信評價及落戶新政》通告,該通告要求申請人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享受免費納稅入戶費用。
首先,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身份和納稅條件之一:連續三年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連續三年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人;連續三年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其次,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第三,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需反映出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申請人必須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申請人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但是目前積分系統還未開放,可以先積累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統開放,超過積分按分數排隊入戶。如果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
總的來說,深圳龍華區納稅入戶政策要求申請人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享受免費的納稅入戶費用。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居民,采用積分入戶方式。深圳市政府的政策是為了優化深圳市人口結構和促進人口流動。希望廣大市民遵守稅法、誠信納稅,增加個人所得稅貢獻,獲得更多的落戶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