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積分入戶的納稅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起,出現了一些變化。申請人需要了解納稅政策的變化,以及需要注意的方面。
首先,深圳積分入戶需要滿足一定的納稅條件。申請人必須是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同時,身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也可以申請。
此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以及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也可以申請積分入戶。
值得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對于申請人的戶口簿,必須符合規定的要求。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還需收集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申請人還需要確保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只能通過積分系統進行積分入戶。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如果需要辦理落戶手續,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
總之,深圳積分入戶的納稅政策涉及的條件比較嚴格,需要注意多個方面。申請人需要仔細了解相關規定,并做好充足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