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跨省區納稅入戶:條件及規定
近年來,深圳市一直通過有效的經濟、教育、文化、衛生等方面的政策,吸引了大量優秀的人才。深圳作為一個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也為企業提供了豐富的機會。由此,一些想在深圳工作、生活甚至創業的人們,紛紛想要在深圳落戶。但是,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深圳的入戶政策一直十分嚴格。對于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需要滿足一系列的條件。其中最為重要的條件之一,就是需要符合深圳市跨省區納稅入戶相關規定。本文將重點對這一政策進行說明和解讀。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深圳市跨省區納稅入戶有一定的門檻。除非申請人符合一定的條件,否則不能實現跨省入戶申請。這里要說明的是,符合跨省區納稅入戶條件的人必須為自然人,并且需要是在深圳工作、生活或投資的人士。
其次,符合深圳市跨省區納稅入戶條件的人,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方面的條件:
一、 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說明的是,無論哪種身份的申請人,都必須在最近三年內連續在深圳繳納稅款。且合法就業個人要連續繳納納稅,否則將不能申請。
二、 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 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中提供的納稅記錄,必須是在申請人自己或其所屬企業名下繳納的,不能夠由第三方繳納。
總之,申請人需要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同時,在連續繳納納稅的基礎上,滿足申請條件,并通過審核之后,才能正式進行辦理。
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可以選擇積分入戶。但需要注意的是,積分系統暫時還沒有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而如果想要直接落戶,可以聯系代辦深戶等專業機構,他們可以提供全程代辦服務。對于廣大申請人來說,這種代辦服務既方便又省心,但要注意選擇合法的代辦機構,以免上當受騙。
總之,符合深圳市跨省區納稅入戶條件,必須是可以落戶到深圳的。深圳市跨省區納稅入戶的門檻雖然較高,但是對于涉及到能源、科技、文化、醫療等領域的申請人來說,仍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同時,這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篩選作用,對于深圳市未來的發展,也有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