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城市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前往深圳謀求發展,不少人希望能夠在深圳立足,并且享受更好的生活。然而,深圳作為一個一線城市,在戶籍管理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在深圳落戶的過程中,納稅證明也是一個比較關鍵的要求。
深圳市戶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申請人需要同時滿足一定的身份和納稅條件方可申請落戶。其中,最為關鍵的條件就是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說明的是,除了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年齡也是一個重要的要求,申請人的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滿足一些其他的要求,例如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此外,申請人在申請落戶前也需要保證自己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申請人不滿足以上條件,那么就只能積分入戶,而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如果確實需要辦理落戶手續,可以通過聯系代辦深戶的方式進行。根據市場行情,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的來說,深圳市的落戶要求已經越來越嚴格,納稅證明成為了一道必不可少的入戶條件。對于那些想要落戶深圳的人而言,必須要認真考慮自己的條件是否符合落戶要求,否則就需要通過積分系統來申請落戶,這需要付出更長的等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