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呈現著高速發展的狀態。作為一個國際化的城市,深圳吸引了大量人才的涌入。然而,由于戶籍制度的限制,許多外來人口無法在深圳落戶。針對這一問題,深圳實行了積分入戶的政策,使得符合條件的人能夠申請在深圳落戶。
那么,深圳積分入戶最低可用多少個人納稅積分申請呢?根據深圳市公安局出臺的政策規定,最低申請門檻為100分,而具體的申請條件如下:
第一,符合身份和納稅條件。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都可以申請深圳積分入戶。
第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第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第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符合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在深圳市公安局戶政窗口提交申請,并繳納相關的門檻費用。
小提示: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目前只能通過先積分再申請的方式來實現在深圳的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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