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于2019年9月1日起實施了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其中包括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以鼓勵個人提高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的消費支出,同時也降低了個人所得稅負擔。很多人都非常關注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到這項政策。
首先,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只針對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不包括其他所得項目。以下是可以享受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人群: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需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申請人的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同時,申請人戶口簿的“服務處所”欄需反映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的“服務處所”信息。最后,申請人需要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而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需要辦理落戶的,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
總之,深圳的納稅入戶轉調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一個很好的鼓勵個人提高消費支出的政策,但只有部分人群可以享受到此政策,申請人需要符合很多條件。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