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納稅落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企業納稅落戶前需要了解的事項有哪些?
如果您是一家企業,正在考慮是否要在深圳落戶并納稅,那么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是否符合落戶條件。根據深圳市戶政局的規定,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如果符合落戶條件,企業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 首先是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需要提供副本原件,否則需要加蓋公章的驗原章件。
2. 公司法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需要提供副本原件或加蓋公章的驗原章件。
3. 最近3年納稅證明,需要去稅務局開具,原件需加蓋驗章。
4. 深圳個人社保及住房公積金近24個月繳納記錄證明(如為外地戶口須提供所在地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需要提供副本原件或加蓋公章的驗原章件。
5. 其他特殊情況下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如變更業務范圍、企業注銷等情況。
以上是企業落戶需要準備的資料,此外還要了解相關的落戶政策。根據深圳市落戶政策,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可以將遷戶年齡放寬至55周歲以下。此外,申請人還需要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并且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如果不符合落戶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申請。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其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企業落戶是一項繁瑣的事項,需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并注意符合深圳市落戶政策的條件。如有困難可以咨詢代辦機構或者咨詢深圳市戶政局相關窗口人員。